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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期 餐飲從業人員衛生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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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來電03-6102299陳小姐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第二十四條
餐飲業烹調從業人員持有烹調技術證及烘焙業持有烘焙食品技術士證之比

率,應符合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之規定。

前項持有烹調技術士證者,應加入執業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之餐飲相

關公會或工會,並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委託其認可之公會或工會

發給廚師證書。

前項公會或工會辦理廚師證書發證事宜,應接受直轄市、縣(市)主管機

關督導;不遵從督導或違反委託相關約定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得終止其委託。

廚師證書有效期間為四年,期滿得申請展延,每次展延四年。申請展延者

應在證書有效期間內接受各級主管機關或其認可之公會、工會、高級中

等以上學校或其他餐飲相關機構辦理之衛生講習,每年至少八小時。

第一項規定,自本準則發布之日起一年後施行。


注意事項:廚師證書展延:每年至少8小時(總共4年共32小時)
                  如果你前兩年/三年就累積滿32小時是不行的
             每年至少8小時 每年至少8小時 每年至少8小時*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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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期【持證廚師衛生講習】招生簡章

◆上課日期:111年11月5日(六)

◆上課時間:08:30~16:30 (12:00~13:00午休)

◆上課地點:光暉大樓文化教室

◆報名日期:即日起,額滿為止 (名額有限,報名從速)

◆報名方式:

1、網路報名:點選下方[ 報名表 ]填寫報名資料

2、至本中心櫃檯報名

3、將另行以電子郵件通知繳費【可至本校繳納現金或轉帳/匯款】。

◆訓練費用:800元。

◆報名電話:(03)6102299 陳小姐/ E-mail:anke70242@mail.ypu.edu.tw

◆注意事項:

1、有時數累計卡者:先行掛號郵寄至本校推廣教育中心。

2、無時數累計卡者:請繳交2吋照片1張、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廚師證(無免附)並於上課前三天將資料寄達本校以利時數卡製作。

3、遲到(早退) 10分鐘(含)以上者、點名不在場者,該堂課將不予核發時數。

4、本校保留開班、師資、場地及時間異動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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