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補助】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14年在職勞工「產業人才投資計畫」課程資訊
招訓對象及資格條件:
本計畫補助對象為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農民保險身分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 .具本國籍。
- .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
- .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 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 .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報名方式:
1.先至台灣就業通網站 (https://job.taiwanjobs.gov.tw/internet/index/login.aspx?loginType=login1) 加入會員,成為會員後
2.再至【在職訓練網】(https://ojt.wda.gov.tw/)報名
3.點選課程選擇【我要報名】。
報名後之程序:
1.本中心依線上報名之順序以郵件或電話聯絡通知學員繳費。若線上報名人數已達補助人數時,之後報名者列為備取,候補至正式名額時本中心將再行通知。
2.接獲本中心通知後七日內,並完成繳費程序。本案補助資格依繳費順序錄取。
3.若報名人數超過補助名額得以自費身分參訓。
4.若報名人數未達招訓者,本單位保留延長招訓時間或取消開班之權利。
退費辦法:
1.依提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作業手冊退費規定辦理(113年12月25日發訓字第1132505061號函修正)
2.學員如已繳費,因個人因素(包含不符補助參訓資格)退訓者,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餘者退還學員。
3. 已開訓但未逾訓練課程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應退還核定訓練費用50%;於已逾訓練課程總時數三分之一時退訓,不予退費。
需匯款退費者,學員應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
說明事項:
- 每一學員3年內補助額度為新臺幣10萬元,超出額度部分,不予補助。
- 報名學員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
- 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五分之一,且取得結訓證書者(學分班之學員須取得學分證明),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之補助。
- 以上課程皆在本校各專業教室上課(新竹市元培街306號) 。
課程諮詢:
進修推廣中心 黃小姐/張小姐
☎️電話:03-6102299/03-6102415
📧angel8701@mail.ypu.edu.tw(黃小姐)
📧maggiechang@mail.ypu.edu.tw(張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