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護理及相關人員-專業訓練
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300人以上或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之勞工人數在50人以上者,應視其規模及性質,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定所定之人力配置及臨場服務頻率,僱用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護理人員,辦理勞工健康服務。故申請辦理「從事勞工健康服務護理及相關人員訓練課程」,俾利參訓學員取得結業證書並得以從事勞工健康服務工作。
●招生對象
依據「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7條第2項規定: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護理人員、勞工健康服務相關人員,應符合下列資格,且具實務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1.護理人員:護理師或護士資格。
2.勞工健康服務相關人員:心理師、職能治療師或物理治療師資格。
※亦即具備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證書等資格者;且具有實務工作經驗二年以上,並提供服務證明與辦理執業登記重疊之年資始予採計。
●課程日期
113年11月9日至113年11月30日 每周六、日,計7天,時數共52小時。
●上課地點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30015新竹市元培街306號)
●招生名額
預定人數20至50名 (未達20人保留開課與否權利)
●課程費用
新臺幣9,000元整(含電腦測驗相關費用)
●報名資料
1.護理及相關人員資格證書
2.實務工作經驗二年以上相關佐證文件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二年內1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2張(照片背面書明姓名)。
●繳費通知
待報名人數達可開班後,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繳費。
●退費標準
學員完成報名繳費程序後,因故申請退費,應依下列方式辦理:
1.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費用之九成。
2.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含)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費用之五成。
3.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費。
4.本訓練單位因故未能開班上課,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5.完成報名手續但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遞補名額。
●注意事項
欲報名此課程之前請務必詳閱「招生簡章」內容及相關規定等,以確保自身權益。
(課程諮詢:張家蓁小姐 03-6102415 *:Maggiechang@mail.ypu.edu.tw